TikTok反击第一步,起诉美国政府
对于TikTok来说,这是他们能否继续留在美国市场的最后一搏。
目前诉讼是TikTok唯一的救济途径,但结果难以预测。无论如何,这都是TikTok寻求留在美国市场的最后一搏
TikTok在美反击战正式拉开序幕。
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和母公司字节跳动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诉讼,对美国总统拜登不久前签署生效的TikTok的剥离法案提起了司法挑战。
TikTok剥离法案的全名为《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控制的应用程序侵害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要求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在法案通过后180天内剥离出售TikTok业务,持股不得超过20%,否则TikTok将会在美国地区应用商店下架。
该法案于4月23日在美国国会参议院获得通过。4月24日,美国总统拜登正式签署该法案,使之成为法律。
TikTok的申诉文书也首次展开全貌。该文书显示,TikTok及字节跳动主张该法案违反美国宪法。法案要求的“合格的资产剥离”在商业、技术及法律上均不可能实现,也无法在限定的270天内完成。即便法案要求的“有条件的剥离 ”在操作上是可行的,它在根本上违背了美国宪法对言论自由和个人自由的承诺。
申诉文书指出:“如果这一主张得到支持,它将允许政府决定一家公司不得再拥有和发布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言论平台。国会可以以国家安全为由,命令任何报纸或网站的所有者出售这些平台,以避免被关闭,从而规避第一修正案。”
在拜登签署法案后,TikTok曾发布声明,表示这项违宪的法律是 TikTok 禁令,将在法庭上挑战它。而TikTok CEO周受资也发布视频,表示TikTok将继续运营,因为该公司正在挑战这些限制。“请放心,我们不会离开。我们很有信心,将继续在法庭里为你们的权利奋斗。”周受资说。
多位在美法律人士认为,目前诉讼是TikTok唯一的救济途径,下一步,TikTok可能会向法院提交申请临时禁止令的动议,以争取在出售截止日(2025年1月19号)让法院宣布这部法律无效。虽然结果难以预测,但无论如何,这都是TikTok寻求留在美国市场的最后一搏。
TikTok的四项主张
申诉文书显示,TikTok共提出了四个上诉理由,分别是:1. 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2. 该法案是一项剥夺公民权的法案;3. 该法案侵犯了TikTok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原则;4.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征用条款。
具体而言,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禁止美国国会制订任何法律剥夺言论自由。TikTok方面认为,通过禁止TikTok和所有字节跳动子公司提供的所有在线平台和软件应用程序,国会制定的这项法律限制了大量受保护的言论。TikTok不仅是用户发布新闻、评论和广告的容器和渠道,其推荐算法也构成了“编辑控制和判断的行使”,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一直以来,即使面临国家安全问题,美国国会也一直致力于保护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各项权利。例如,美国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赋予了总统广泛的权力处理国家问题,美国国会曾对IEEPA进行了多次修改,但该法仍明确规定总统无权间接监管“个人通信”或“任何信息或信息材料”的进口或出口,以防止法案与宪法第一修正案相抵触。
TikTok在申诉文书中提出,在TikTok剥离法案中,美国国会试图简单地制定一项新法规,试图避免宪法对政府现有法定权力的限制。
此外,TikTok还指出,该法案专门挑选TikTok进行立法惩罚,是一项剥夺公民权的违宪法案。法案明确禁止了TikTok在美国的业务,但并未对其他同类型公司同样的待遇。且美国国会并未提出对TikTok限制性较小的替代方案,或向其提供采取纠正措施的机会,而是剥夺了TikTok目前和未来在美国开展业务的永久权利。
例如,早在 2019 年,TikTok就开始评估美国用户的数据安全以及外国政府对平台内容施加影响的风险,与美国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替代方案。TikTok组建了数据安全子公司TikTok U.S. Data Security以打消美国政府数据安全的疑虑,该公司接受由美国政府批准任命的安全主管组成的特别委员会监督。
2020年,在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推出强制字节跳动出售TikTok的行政令后,TikTok投入超过20亿美元发起了”得州计划”,即将美国的用户数据存储在美国科技公司甲骨文的服务器上。在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谈判后,TikTok承诺同意“关闭选项”,即如果TikTok违反协议下的某些义务,美国政府有权暂停TikTok在美国的运营。
TikTok于2022年8月向CFIUS提交了最终的国家安全协议提案。这份提案详细阐述了与甲骨文合作单独管理美国用户数据的计划。但在提交提案后,CFIUS方面突然停止了与TikTok的谈判,也未正式批准其提案。TikTok在起诉书中表示曾多次询问CFIUS为何结束谈判以及何时重启,均未获得实质性回复。2023年3月,CFIUS表示提案内容不充分,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在美业务。
TikTok还提出,美国政府的剥离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原则。美国政府将TikTok视为“外国对手控制的程序”,剥离法案对TikTok进行了更为严苛的约束。相比之下,法案还提出另外一种分类——“外国对手的其他应用程序”类别。但后者有两个构成要件:一是受外国对手控制,二是由美国总统认定该应用程序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在历史上,美国国会从未对某一指定平台制定一套规则,同时对其他平台制定另一套规则。法案将TikTok与其他同类型的公司进行了区别对待,剥夺了TikTok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
此外,TikTok主张剥离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征用条款”。如果剥离法案生效,它将剥夺TikTok受“征用条款”保护的财产。如果没有进行合规的资产剥离,TikTok必须关闭在美国的业务。及时进行了符合标准的剥离,考虑到强制出售的条件,售价相较TikTok的市场价值会大打折扣。
基于此,TikTok和字节跳动要求法院判定该法案违宪,并禁止执行该法案。
下一步申请临时禁令?
TikTok的起诉策略与外界预期的一致,但前路并非坦途。
在美法律学者孙远钊认为,这次的情况与2020年TikTok应对特朗普的行政禁令有所不同。本次剥离法案是国会通过的立法,在理论上反映了美国的民意,而且在起草法律的过程中有不少法律界的高手参与,包括拜登政府的联邦司法部副部长等人,他们在法律的文字用语方面让自己有转圜的空间,有可能避开宪法上的挑战。“所以这个诉讼的结果并不是板上钉钉。”孙远钊说
目前来看,若TikTok挑战剥离法案失败,字节跳动需要在2025年1月19日前剥离TikTok美国业务。那么TikTok与字节跳动的胜算几何?
德恒律师事务所硅谷办公室负责人朱可亮表示,在TikTok提出的四项理由中,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是最强的理由,其它理由成立的可能性很低。“如果能证明强迫出售等同于封杀,那就侵犯了言论自由权,法院将实施严格审查并将有利于TikTok。”朱可亮说。
朱可亮分析,TikTok会很快向法院提交申请临时禁止令的动议,以争取在出售截止日(2025年1月19号)让法院宣布这部法律无效。
孙远钊表示,不排除法院有可能会发布禁令,但不是必然。关键是行政机关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TikTok也还没有遭到任何实质的损害。
孙远钊分析,法院要不要发布禁令的标准是,原告必须在4个层面举证:1. 在未来的实质问题上有相当胜诉的可能;2. 如果没有禁令,原告将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3.权衡双方的利益,给予禁令比不给禁令更符合平衡原则,也就是在让或不让这个法律暂时失效之间,哪种方式较为符合风险与责任承担的要求;4. 使禁令符合社会的公益,也就是广大用户的经济利益与国家安全的顾虑如何权衡。
“是否能够胜诉难以预测,至少在2025年的1月19日之前,不可弥补的损害多半不会发生。可以看到,这当中没有一个是可以轻松过关的,TikTok要负主要的举证责任,要如何克服其中的各项要求将是一大考验。”孙远钊说。
“除了法院起诉,TikTok显然没有别的救济途径了。”朱可亮说。但他分析,可以预见,TikTok用户和关注公民自由的美国民权组织也将很快发起新的诉讼,以侵犯用户言论自由权为由起诉美国政府。
孙远钊也认为,若企业因行政机关执法受到了损害,因为是联邦执法,企业可以依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第15条)向有管辖权的联邦地区法院起诉。
TikTok剥离法案的特殊之处是,目前还没有任何的行政执法机关对TikTok做出任何的行政处置,TikTok也还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害,只是预期到了2025年1月19日就有可能会遭禁。因此,TikTok目前只能去挑战这个法律是否违宪的问题。由于美国的司法制度容许当事人有一次上诉的权利,这就意味着该案极有可能会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一旦该法院做出判决,就会为全案定调。因此,对于TikTok来说,这是他们能否继续留在美国市场的最后一搏。
“如无特殊情况出现,诉讼不会在半年之内结束。在若干年后市场又会演化成如何的模样,TikTok是否仍然握有如此之大的市场占有率,是否还在流行,都是未知数。”孙远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