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跨境电商主体超12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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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于2012年11月启动,迄今已举行16轮。

  5月30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发布会上介绍,跨境电商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近年来,跨境电商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发展速度快、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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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商务部、海关总署、灼识咨询、国联证券研究所 杨靖制图

  “过去5年,我国跨境电商贸易规模增长超过10倍。2024年一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5776亿元,增长9.6%。根据各地初步统计,全国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2万家。”何亚东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尽快出台《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赋能产业发展,加大主体培育,加强交流借鉴,营造良好环境。

  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会议指出,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有利于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

  那么,我国跨境电商目前发展情况如何,商务部对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将做哪些相关工作?

  对此,何亚东在发布会上介绍,过去5年,我国跨境电商贸易规模增长超过10倍。2024年一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5776亿元,增长9.6%,其中出口4480亿元,增长14%。根据各地初步统计,全国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2万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超1000个,建设海外仓超2500个、面积超3000万平方米,其中专注于服务跨境电商的海外仓超1800个,面积超2200万平方米。

  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尽快出台《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各地方抓好落实,并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赋能产业发展。依托我国16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结合各地的产业禀赋和区位优势,带动产业带更多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参与国际贸易。

  二是加大主体培育。指导跨境电商综试区积极培育链主企业,引领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举办外贸新业态专题培训,加强能力建设。

  三是加强交流借鉴。召开跨境电商综试区现场会,加强典型案例和经验交流。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引导有序竞争。

  四是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参与国际多双边合作,在自贸协定谈判、联委会和混委会等工作机制项下,加入跨境电商议题。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行业、企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海外仓模式相当于京东物流“仓配模式”的海外版+国际货代,对比专线小包(跨境快递),适用于更高溢价的消费品。通过目的地国本土的仓储及配套设施,提前将商品批量备货,待需求指令发出,完成类似京东物流国内物流配送。

  加快中日韩自贸谈判

  近日,第九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这也是该会议时隔四年半再次重启。当前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有何进展?

  何亚东在发布会上表示,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于2012年11月启动,迄今已举行16轮。

  在5月27日结束的第九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三方在联合宣言中表示,明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得到透明、顺畅、有效落实作为中日韩自贸协定基础的重要性,将继续就加快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进行讨论,以期达成一个自由、公平、全面、高水平、互惠且具有自身价值的自贸协定。本次会议达成的重要共识为下一步加快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明确了方向。

  何亚东强调,中日韩三国产业链关联度高、经济互补性强。中日韩自贸协定一旦达成,将在现有自贸合作基础上,推动三国进一步相互扩大市场开放、降低贸易壁垒、增进贸易投资、优化营商环境,为三方企业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中方高度重视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愿与日方和韩方一道,加速推进谈判进程,为区域乃至全球经济的稳定复苏作出积极贡献。”何亚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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