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电器IPO要摊事儿 信息披露惊现三大蹊跷
近日,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电器)在交易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最新状态是“已问询”。据悉,公司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业务与行业,关于技术与专利,关于花园水管业务等。
近日,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电器)在交易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最新状态是“已问询”。据悉,公司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业务与行业,关于技术与专利,关于花园水管业务等。
《电鳗财经》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财务数据上的疑点,并向公司发去了求证函。截至发稿时止,公司并未作出任何回应。
利润表及研发均蹊跷
据披露,香江电器成立于2012年,公司专注于生活家居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营产品涵盖电器类家居用品和非电器类家居用品两大类。从2020年至2022年,香江电器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78亿元、14.89亿元和11.03亿元,业务收入在2022年出现了明显下降。不过,公司净利润却照增不误: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867.72万元、7189.21万元和9079.42万元。
不难看出,在2021年度,香江电器出现了明显的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在营收同比增长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了18.93%;然而为了准备上市,在2022年的利润表则出现了增利不增收的情况。香江电器表示,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但在利润表的蹊跷变化相比,这些理由又那么牵强。
另外,根据招股书,香江电器称其具备“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然而,根据其研发费用与占比、员工构成来看,令人存疑。具体而言,研发费用上,香江电器近三年在研发方面的花费在0.3亿元左右,营收占比不足3%。而在员工方面,75.44%员工为生产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占比仅7.02%。值得注意的是,香江电器员工中,本科以上学历的仅仅87人,占总人数比例仅仅3.68%;而大专学历仅198名,占比为8.37%,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员工人数多达2081人,占比高达87.95%。市场质疑,公司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到底体现在哪里呢?
代收代付数百万元
2023年1月5日,证监会官网披露的关于《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对于香江电器在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以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共列出35项,要求香江电器逐项落实并提供回复。其中,监管重点关注的是,香江电器历史沿革、实控人资金拆借、代收付公司款项、关联交易、行政处罚、未决诉讼等多方面的问题。
详细来看,实际控制人潘允曾代收代付公司款项。
从2019年至2021年度,潘允代收款项包括代收废品收入款项、熔喷布收入款项等,合计金额分别为16.29万元、125.31万元、11.30万元。对此,公司方面表示系该部分收入交易对手为个体户或个人,出于交易的便利性,故以个人账户收款。同一时期,潘允代付公司款项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款、员工年终奖、赔偿款、招待费以及各类零星费用等,合计金额分别为232.90万元、210.42万元、72.30万元。
对此,公司方面解释称代付原材料采购款主要由于2019年原材料TF内存卡市场供应紧张;代付员工年终奖主要系部分管理人员薪酬奖金较高,出于减轻员工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目的;代付赔偿款系由于与客户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代付招待费及各类零星费用,主要基于支付便利性,个人进行先行支付,但后续由于未及时取得发票,故未予报销。
但在2022年,代付公司款项均显示“-”。香江电器在招股书中强调,公司已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代收代付事项进行了积极整改,上述关联方个人代收代付款项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纳入财务核算。
在《反馈意见》中,监管要求香江电器说明代收代付业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相关款项代收代付后是否及时结算;收代付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完毕,公司财务是否独立、实控人是否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情形等。
频繁更换辅导保荐机构
在香江电器的招股书中,公司方面还披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频繁更换辅导保荐机构和未为部分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5月,香江电器曾与东莞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后上报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得受理。2017年5月至2020年10月的三年间,东莞证券先后发布了十多期辅导工作报告,但一直未披露招股材料。
2021年1月,香江电器上市的辅导机构变更为兴业证券;2022年6月,香江电器同国金证券签署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由国金证券担任公司IPO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值得注意的是,频繁更换保荐机构难免影响上市工作的连续性,如果一家拟上市企业频繁更换保荐机构,有可能存在辅导过程中不积极配合等情况。
与此同时,公司还存在未为部分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违法相关法律。
按同期在册员工人数和应缴纳比例测算,报告期内公司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分别为 701.21 万元、231.59 万元和 168.37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8%、2.79%和 1.64%,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对相关事项作出承诺。但若公司需补缴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电鳗财经》将持续关注香江电器IPO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