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停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换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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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于2012年7月1日的基金时代至此落幕。

  1月17日,财政部官网对外发布了《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在运行11年6个月之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停止征收,开启于2012年7月1日的基金时代至此落幕。

  挥别基金时代

  根据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等规定尚未补贴的,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具体办法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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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及出台公告的背景,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基金制度建立以来,在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入规范渠道实施环保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企业逐步发展,相关技术设备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业和市场变化,基金制度运行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当前形势不尽适应,且行业、企业也呼吁对基金制度进行调整。

  事实上,关于基金停缴的消息,早在2023年就已经在业界内传出“风声”。基金制度的运行,近些年一直面临“收支不平衡”和“发放不及时”两大困境。随着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在2021年横空出世,基金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的作用逐渐被弱化。

  回顾11年6个月的运行,基金制度对于中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缴纳基金的对象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根据销量、进口量定额征收。基金制度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设迈出了第一步。在基金运行期间,中国“四机一脑”的年度规范拆解量逐年攀升,构建起庞大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能力,收获了显著的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

  同时,家电行业作为试点行业,以基金缴纳为切入点,率先在实践中落实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基金制度的引领下,家电行业始终坚持绿色发展主线,认真履行了生产者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的相关责任。

  对于停征后的“遗留”问题,本次基金制度改革将按照先立后破、平稳过渡、新旧制度有效衔接的原则,对“停、立、补”三项工作进行整体考虑。据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停征基金,减轻相关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成本,鼓励消费、拉动内需,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停征基金后,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优化支持方式,进一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原基金政策尚未补贴的,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妥善解决。上述三项工作将有效衔接,确保对行业的支持政策不断档,新老办法平稳过渡。

  谁来接棒

  如今,伴随着基金制度画上句号,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原有的以基金为主的模式被打破,未来又将由谁来接棒?

  就处理环节来看,根据公告内容,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

  就回收环节来看,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无疑是近几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的方向。目前,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仍处于试点阶段。在2023年的首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中,海尔、格力、TCL、长虹、美的、海信6家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等举措切实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基本实现了行动初期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目标责任制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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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一批行动的基础上,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申报工作也已结束,海尔、格力、TCL、美的、长虹、海信、志高、新飞8家企业参与行动,合计申报废旧家电目标回收总量超过2000万台。

  不难看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将进入多种EPR履责形式同步探索的新阶段,制度构建正在换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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