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书热评:“滴滴”被要求下架?再次站在了风口浪尖!
紫金财经7月5日消息近日,“滴滴”再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成为舆论的焦点,相对于以前发生的各种“滴滴”事件,这次“滴滴”被相关部门要求下架,是怎么回事呢?
紫金财经7月5日消息 近日,“滴滴”再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成为舆论的焦点,相对于以前发生的各种“滴滴”事件,这次“滴滴”被相关部门要求下架,是怎么回事呢?
7月4日晚间,一则消息再次将滴滴推上热搜。据有关部门通报,“滴滴出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要求APP下架。从有关部门的通报来看,滴滴面临的问题很是严峻,不仅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还使用了这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有关部门对“滴滴”的通报,应该已经坐实了“滴滴”违法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违反此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这也是“滴滴”被要求下架的法律依据,这样的处理决定也足以说明“滴滴”的现状是极其严峻的。
当前,“滴滴”已暂停新用户注册,同时“滴滴”也表示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下架整改。
希望通过这次事件,“滴滴”可以汲取教训,认真整改,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防范网络安全风险。(李可书博士,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