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IPO背后:隐瞒股份代持 转让价格波动 违规借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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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鳗快报》文/高伟         在经过两次中止审核后,通信技术服务商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IPO进程有所加快,不过虽已过会,但其能否顺利登陆资本市场仍无法确定。《电鳗快

        《电鳗快报》文/高伟

        在经过两次中止审核后,通信技术服务商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IPO进程有所加快,不过虽已过会,但其能否顺利登陆资本市场仍无法确定。《电鳗快报》调查发现,元道通信隐瞒股份代持、转让价格波动、违规借款等等,均让市场质疑其是否在利益输送。

        面对《电鳗快报》发去的求证函,元道通信闭口不言,似乎不想道明其中的缘由。

        隐瞒股份代持当罚

        据《电鳗快报》了解,2015年10月30日,元道通信在新三板挂牌,后于2017年12月11日终止。元道通信于2020年10月申请创业板上市。不过,我们发现其本次创业板IPO披露信息与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信息存在较大差异。

        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元道通信隐瞒了股份代持信息,未披露该公司历史演变过程中的股权代持情况,也未披露其在全国股转系统摘牌前股份转让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9月12日,河北元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元道通信前身,以下简称“元道有限”)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胡景东、燕鸿、张满章、刘惠英的出资持股比例分别为55%、15%、15%、15%。事实上,胡景东(系李晋配偶姐姐的配偶)代李晋持有元道有限股权,刘惠英(系吴志锋的母亲)代董事、副总经理吴志锋持有元道有限股权,胡景东及刘惠英均未曾在公司任职。

        2009年4月,胡景东对元道有限继续增资110万元,但其所对应的股权仍系代李晋持有。2009年8月,胡景东将所持26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转让给李晋,并依据李晋要求,将所持15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转让给燕鸿,自此胡景东与李晋的代持关系得以解除。同月,刘惠英将其所持元道通信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吴志锋,两人的代持关系同样解除。

        在IPO前夕,2020年7月,李晋和胡景东、吴志锋和刘惠英分别签署《确认函》,对股份代持事项予以确认,并确认李晋和吴志锋所持公司股权清晰,本次代持双方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股权转让价格波动极大

        除股份代持外,元道通信在报告期内发生多次股权转让、增资行为,而且股权转让价格前后差异极大,涉嫌利益输送。

        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元道通信多名股东之间存在股份转让行为,转让价格介于3.5元/股至8.22元/股。其中,2019年短短一年内,股权转让价格相差近一倍。需注意的是,2017年2月,元道通信股东陈红绨、冯平嫆、王新力将持有该公司的70万股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李晋,转让价格为6.5元/股。

        2019年12月,元道通信进行第二次增资,向中科海创、陈冈峰发行1251.47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6.8元/股,较2019年9月的8.22元/股股权转让价格缩水17.27%。

        短期内股权转让价格的大幅波动,引起了深交所上市委的关注。在第一轮问询中,深交所就要求元道通信补充说明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等股份变动过程中,相关股东是否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其关联方,是否系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或其关联方;股份转让价格的合理性。

        元道通信就此回复称:“投资者较为乐观,该次增资认购价格溢价相对较高”。在事实面前,在质疑面前,这种解释市场会否理解?

        违规借款给股东买房

        《电鳗快报》还注意到,元道通信存在通过供应商周转贷款融资的违规融资情形。2016—2017年,该公司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利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合计转贷2466.6万元,上述转贷行为已违反《贷款通则》等相关规定,也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等与资金往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其内控制度存在一定的缺失。

        2020年6月,元道通信子公司北京同友创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外向北京同友原实际控制人韩威提供100万元借款,用于其亲属购置房产,而且双方未就借款事宜签署相关协议,也未收取利息,该资金借用不符合该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此外,招股书显示,韩威还占用了北京同友一笔89.81万元的资金。

        2020年6月,尽管韩威已归还上述两笔借款共计189.81万元,但该资金拆借行为明显违反了资金审批等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流程。需注意的是,2020年5月,元道通信溢价107.73%以1300万元收购北京同友100%股权。同时,元道通信开展第四次增资,引入北京同友原实际控制人韩威成为元道通信股东(属于申报前6个月内新增股东),认购该公司68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7元/股。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韩威持有元道通信0.75%的股份。

        根据收购协议,北京同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元道通信直接委派2名董事(含董事长),其余1名董事由韩威推选董事候选人或担任。据公开信息查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韩威已不再担任北京同友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让人不解的是,元道通信收购北京同友后,韩威已不是北京同友股东,也不担任该公司职务,为何仍具有推选该公司董事的权利?此外,北京同友违规向韩威提供100万元借款用于亲属购房,这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董事长有数百条风险缠身

        据天眼查显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李晋目前任职9家企业,担任股东5家,担任高管7家,且实际控制12家企业。尤为注意的是,李晋周边风险多达121条,历史风险有9条,预警提醒也有119条。

        其中,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同友创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因劳动争议而被起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同友创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而被起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被起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而被起诉……

        董事长数百条风险缠身,如此一来,怎能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电鳗快报》将继续跟踪报道元道通信IPO进展。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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