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IPO:三年分红1.28亿 与大供应商关系非同小可
原标题:宇邦新材IPO:三年分红1.28亿与大供应商关系非同小可 《电鳗快报》文/高伟
原标题:宇邦新材IPO:三年分红1.28亿 与大供应商关系非同小可
《电鳗快报》文/高伟
近期,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创业板IPO成功过会,此次为公司二度IPO。《电鳗快报》经调查研究发现,此次IPO招股书还存在很多疑点,先前被否问题依然存在,《电鳗快报》就此向公司发去求证函,但至今也未回复。
与大供应商关系紧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聚信源直接持有宇邦新材565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2.44%,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锋、林敏。肖锋、林敏合计占苏州聚信源100%股权,同时合计占苏州宇智伴72.40%出资份额。苏州聚信源持有公司72.44%股权;肖锋持有公司5.29%股权;林敏持有公司4.33%股权;苏州宇智伴持有公司3.21%股权。苏州聚信源、肖锋、林敏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合计持有公司85.27%股权。
《电鳗快报》注意到,宇邦新材的前五大供应商中,有一家常熟市鑫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均在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公司向其采购的金额为9551.23万元、8038.51万元、8864.18万元。据披露,鑫腾电子成立于2010年,公司与其自2014年起开始合作。公司成立之初,宇邦新材实际控制人肖锋之配偶王歌系其大股东,而就在双方开始合作的当年,王歌便将其所持鑫腾电子的股权转让,于2014年12月退出了股东之列。
第一次IPO时,宇邦新材并未说明王歌转出鑫腾电子控股股权、以及鑫腾电子在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营业收入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此次二度闯关,深交所再度针对鑫腾电子提出质疑,要求宇邦新材说明王歌转出鑫腾电子控股股权的原因、进入和退出均为平价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具体支付情况等。
目前,宇邦新材与鑫腾电子仍然保持大量的采购,公司的采购量占了鑫腾电子的99%以上,对于一家年营收已经接近亿元的企业来说,这还是比较少见,并且都是持续微利合作,这也说明鑫腾电子的业务水平并不强。
三年分红1.28亿元
宇邦新材2017年IPO上会被否,当时发审委会议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毛利率大幅下滑;应收票据余额、商业承兑汇票余额逐期大幅上升等。从财务数据上来看,先前公司存在的问题依然存在。
据披露,2018-2020年,宇邦新材对应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2745.13万元、4753.93万元、7178.54万元。相比公司年净利润,宇邦新材报告期内的分红数额并不小。2018-2020年,宇邦新材现金分红数额分别为5000万元、2750万元、5000万元,经计算,分别占公司当期归属净利润的150.34%、56.09%、63.25%。
另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宇邦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以及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数额较大。数据显示,2018-2020年末,宇邦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7亿元、1.81亿元和2.6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30.08%和32.56%;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2.5亿元、1.97亿元和2.6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13%、32.71%和32.65%。
分红能占六成净利润,如此高比例分红到底谁受益最大?
董事长近百条风险缠身
据天眼查显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锋目前任职9家企业,担任股东4家,担任高管5家,且实际控制10家企业。尤为注意的是,肖锋周边风险有24条,预警提醒也有47条。
其中,肖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江苏宇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担任股东的苏州岚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担任高管的吉木萨尔县嘉瑞宇邦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被起诉的开庭公告;担任高管的吉木萨尔县嘉瑞宇邦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
董事长近百条风险缠身,如此一来,怎能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电鳗快报》将继续跟踪报道宇邦新材IPO进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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