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以在碳市场建设方面发挥三大作用”-- 马骏
香港2021年12月13日 /美通社/ -- 刚刚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就《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达成了共识,其中第六条旨在构建一个全球碳市场以促进减排。中国内地、粤港澳大湾区和香港如何发展碳市场和利用碳市场机制,并逐步与国际对接,成了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市场化程度、对外开放水平高,同时碳市场起步早、规模大、交易创新活跃,有条件、有能力作为国家探索国际气候治理合作、推动碳市场国际合作、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先行先试窗口。对于香港来说,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碳市场建设、支持内地碳市场对外开放、参与全球自愿碳市场建设,应该成为香港落实碳中和目标、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核心内容之一。如果设计和落实得当,碳市场有望成为香港绿色金融发展的下一个重要里程碑,并产生全球的影响力。
马骏于香港绿色金融协会第三届年会上发言
不久前,香港金融监管机构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下成立了碳市场专责团队,来评估香港可否因应自身独特的金融优势,发展成为区域碳交易中心,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碳市场马骏 在11月30日举办的香港绿色金融协会第三届年会上,被问到香港应该在碳市场建设方面应该如何发挥作用,他 回答说香港可以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基于组织 的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港科大和内地专家的研讨,本文 将 对这三个想法做一个更为详细的阐述。
首先,香港应积极参与规划和建设大湾区统一碳市场。作为承诺碳中和的经济体,香港应该将其减排活动纳入碳市场机制,但由于香港的经济体量和排放总量小,独立建设一个强制性碳市场将面临流动性不足的瓶颈。因此香港参与的最佳方案是香港与广东、澳门共同建设一个“大湾区统一碳市场”。统一碳市场可以基于广东地区已有的碳市场构架和较好的市场流动性,推动大湾区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区域性引领作用,有效服务国家和地区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粤港澳大湾区在资本密集型、资源型、科技型绿色经济活动方面具有比较成本优势,建设大湾区碳市场可推动该地区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降低社会减排成本并产生区域环境改善的协同效应。
构建大湾区统一碳市场的具体步骤可以包括:首先,由广东省、香港和澳门共同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工作组,共同设计大湾区碳市场方案该方案可以在若干年内逐步覆盖广东、香港和澳门的主要排放企业第二,在港交所上线碳交易板块,与大湾区内地的交易平台组合联动,推出以大湾区碳市场现货产品和国家碳市场现货产品为基础的各类衍生产品,包括碳期货、碳掉期等三,适时启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大湾区碳排放管控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及核查规范,开展大湾区碳排放配额分配的拍卖制度,逐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第四,建立碳市场跨境交易的“碳市通”机制(具体见下文)。
第二,作为大湾区统一碳市场的一个功能,可通过香港建立“碳市通”(Carbon Connect)机制,启动中国碳市场的对外开放进程。可参考“股市通”、“债市通”机制,通过香港建立连接内地碳市场和国际投资者的“碳市通”,打通碳市场的境内境外交易渠道,允许全球投资者通过该机制便利地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以及未来全国碳市场的投资。香港现有的金融交易经验、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基础及与境外金融系统相连接的优势,都可以为碳市通机制提供重要基础。待碳市通在连接大湾区市场与国际投资者方面取得较为成熟经验之后,可以开展国际投资者与全国碳市场的互通,赋能全国碳市场的国际化布局。通过“碳市通”启动中国碳市场对外开放的大门,一方面可以吸引国际资金参与中国的减排活动,另一方面也是推动中国碳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宣传中国碳减排实际努力的重要渠道。
第三,积极探索在香港建立服务内地和全球的自愿碳市场 (Voluntary Carbon Market)。强制性碳交易市场是各国落实减排承诺的重要机制,但由于政策协调的复杂性,其覆盖的主体范围和市场发展的速度都会受到许多限制,自愿碳市场将是强制性碳市场的一个重要补充。自愿碳市场的优势在于可以激励非控排企业的减排行动,同时也可以服务控排企业履约的需求。其参与主体可以包括全球所有符合高质量碳信用标准的供给方(如林业碳汇和新能源碳减排量的提供方)和需求方(控排企业用于抵消排放,以及愿意通过购买核证减排量来抵消自身碳排放以实现碳中和的各类企业和金融机构)。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承诺碳中和,因此对碳信用的需求和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的潜力巨大。全球已有多个服务于特定区域的自愿碳市场,并逐步走向标准间的对接与整合。最近全球高质量自愿碳市场理事会(ICVCM)宣布成立,该理事会将推动全球形成可交易高质量碳信用的统一标准。
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纷纷建设国际化自愿碳市场的背景下,香港也应该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争取在港建成亚洲地区最大的和开放性的自愿碳市场香港可依托国家和广东省成熟核证自愿减排机制,联合港澳力量,构建同时服务国家和全球的自愿减排市场体系,从标准制定、市场基础设施链接、交易产品设计、国内与国际标准对接、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香港国际绿色金融中心优势,为推进和落实《巴黎协定》第六条做出有国际影响力的贡献。
(马骏为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主席兼会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委会主任、ICVCM理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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