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混淆“大数据杀熟”和“动态调价”
原标题:不要混淆“大数据杀熟”和“动态调价” 这段时间,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杀熟”又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
原标题:不要混淆“大数据杀熟”和“动态调价”
这段时间,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杀熟”又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
起因是一篇名为《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的文章,斥责美团“开了会员配送费反而会增加”的杀熟情况。这篇文章刷屏了社交网络,也引发了美团官方的回应。
随后,此前有过疑似大数据杀熟恶行的电商网购、在线旅游、酒店住宿、网约车、影视等行业再次被关注,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被媒体点名批评。
“大数据杀熟”俨然成为当下互联网行业最受吃瓜群众围观的现象,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被网友Diss吊打,恨不能大卸八块。
区分大数据杀熟和动态调价
有朋友问我怎么看待这种现象。我说大数据杀熟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没有严重到我们以为的地步,现在我们密集的对大数据杀熟喊打喊杀之时,忽视了市场经济运行多年以来固有的“动态调价”机制。
一颗白菜,在不同超市价格会不一样,哪怕在同一个超市,早晨和晚上价格也不一样。
为什么传统商业场景的价格差异我们都够接受,但一到互联网上,就要以“他们一定搞大数据杀熟盈利”的眼光来看待呢?
当我们骂在线旅游APP上的酒店大数据杀熟的时候,忽视了工作日和节假日的区别、忽视了VIP会员的权益更优先、忽视了有些渠道会有额外补贴、忽视了有些支付方式会更优惠、忽视了早订和晚订给酒店带来的机会成本差异等等因素。PS:机票动态调价的机制和酒店有一些类似,这里不再叙述。
当我们骂出行APP“昨日和今天,同一行程价格不一样”的时候,忽视了早晚高峰的1.X倍的价格调整来缓解供需矛盾。而且就算平时,也因为拥堵不一、交通灯等待因素,也会导致服务时长和路程的变化,这些变化必然导致价格差异。PS:外卖和出行的动态调价机制类似,这里也不再叙述。
我看到越来越多的文章把“动态调价”理解为“大数据杀熟”,这种文章只会激化矛盾,无益于解决实质存在的问题。而且盲目的把“动态调价”理解为“大数据杀熟”,很容易打击到商家经营的积极性,同时也掩护了真正的“大数据杀熟”企业的撤退。
我们的行业,有必要来一场大规模的“大数据杀熟”和“动态调价”辩论了。滴滴、携程、美团以外,民航和超市生鲜行业价格波动更大,也应该参与进来。哪家智库或者机构牵头来搞搞这个辩论或者座谈会呢?
影响价格波动要素很多元
另外,除了动态调价之外,还有很多因素会影响价格的变化,这些因素都不是大数据杀熟,我们很有必要区分对待。
比如更精准的计费模式出现。我们骂ETC通行坑老司机的时候,忽视了ETC计费更精确,不再“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而是精确到分,按照实际行驶路径计费,经常会出现小数点后面两位的详细计数,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
比如享受服务的差异因素。我们通过电影APP买一部热门电影的影票,中间的好座位比侧排的差座位价格贵一些。
比如我们经常提到的渠道因素。一瓶农夫山泉,在大超市1.5元,在小卖部2元,在机场售货柜3元.......
比如垄断因素。一家芯片企业取得了领先地位,就取得了定价主动权,今天一个价格,明天一个价格。
相关法规落地施行
如前文所言,引发价格波动的因素有很多,我们只有摘出来那些真正利用大数据手段来杀熟的企业和服务,才能对症下药,让这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如何认定和治理大数据杀熟,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参与,尤其需要专业法规的出台。
在线旅游行业,已经走在了前列。
2020年10月1日起,《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这份规定鼓励充分发挥在线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目的地推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大数据应用、景区门票预约和流量控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明确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有滥用技术手段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在线旅游经营者,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经营者可以用来高效的给消费者提供服务,也可以用来杀熟盈利。相信旅游以外的其他行业也会陆陆续续出台相关法规,对治理大数据杀熟乱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积极保障。
PS:本文作者丁道师,关于本文所述观点,欢迎来信探讨,微信:dingdaoshi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