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补偿款未偿还 富临精工收购标的公司转让方收监管函
深交所8月2日下发关于对富临精工收购标的公司的转让方彭澎、彭澍、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2016年12月,富临精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述方及其他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
深交所8月2日下发关于对富临精工收购标的公司的转让方彭澎、彭澍、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2016年12月,富临精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述方及其他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科技”)100%股份,交易对价合计21亿元。富临精工2022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进展公告》显示,因升华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上述方合计应履行68,025,357股股份补偿义务并支付37,323.24万元现金补偿款,其中股份补偿义务已于2019年9月完成,现金补偿金额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付清,但截至目前尚余2097.58万元现金补偿款及782.32万元逾期利息未偿还。上述方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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