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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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2-077号转债代码:110061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股票代码: 600674 股票简称: 川投能源公告编号: 2022-077号转债代码: 110061 转债简称: 川投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现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或“本公司”) 2022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 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 (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575号) 核准, 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3,996,800,000.00元, 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 此外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 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 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 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00.00元, 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如下:

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1、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自2022年1月1日以来, 本公司银行结构性期初余额为2,160,000,000.00元, 滚动购买1,917,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 滚动到期1,972,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本公司累计取得税前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1,327,125.21元, 扣除应交增值税1,207,195.77元,2022年上半年投资净收益为20,119,929.44元。

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中, 包含累计未支付的应交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9,991,800.70元。 其中以前年度增值税8,784,604.93元已通过其他账户缴纳尚未转出, 本年新增增值税1,207,195.77元暂未缴纳。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和管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870836051508838)。 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约定雅砻江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001458208050067640)。 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4日、 2022年6月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 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 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 变更为用于新项目(两河口水电站) 建设,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6)。 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于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提案报告》。 2022年6月23日,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同日, 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 瑞信证券(中国) 有限公司及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 及《四方监管协议》 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增值税9,991,800.70元。 另外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的中国银行成都新南支行52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及其理财收益998,099.73元合计52,988,099.73元由于当日到账时间较晚, 因此与7月1日到期的4800万元募集理财资金一同于7月初转回建设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2021年9月27日, 公司第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期限为自上次董事会授权批准到期日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止, 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2年度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2,105,000,000.00元, 相比2022年初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2,160,000,000.00元下降55,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6月30日, 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款项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6), 变更募集资金中的5亿元用于向雅砻江水电增资, 具体用于两河口水电站项目建设,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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